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机动车重大事故追究什么责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顺序是怎样的?
企业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,事故后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,是第一个被追责的,其次依次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理、生产分厂厂长、车间主任、班组长和事故责任人
直接责任者、主要责任者、重要责任者。
1.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,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、财产安全,制定本规定。
2.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、发生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、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,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。
3.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特大火灾事故,特大交通安全事故,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。
4.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,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,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。
5.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、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,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的处罚?
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的外罚是撤职和坐牢
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,涉及的责任类型包括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、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等。
责任人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
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,常见的有重大责任事故罪、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、危险物品肇事罪、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。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,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常包括对生产、作业负有组织、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、管理人员、实际控制人、投资人等人员,以及直接从事生产、作业的人员。
依据《刑法》第134条第1款,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依据《刑法》第134条第2款,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依据《刑法》第135条第1款,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依据《刑法》第136条,违反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,在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,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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