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故意伪造破坏现场的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伪造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是什么罪?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:“当事人故意破坏、伪造现场、毁灭证据的,承担全部责任。”
如果因为伪造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致人重伤或死的,依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: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伪造事故现场主要责任人处罚标准?
伪造现场是犯法的,属于骗保,有可能受到被起诉,各地区处罚标准不一样。
、新刑法对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
新刑法对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如下:
构成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一百三十九条【消防责任事故罪】违反消防管理法规,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【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,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,贻误事故抢救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二、不报、谎报事故罪立案标准
在安全事故发生后,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,贻误事故抢救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(一)导致事故后果扩大,增加死亡一人以上,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,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;
故意损坏他人名誉,捏造事实,伪造证据,承担什么法律责任?
人民法院依照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,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
什么情况下算是伪造车辆第二现场?
伪造交通事故指没有发生的交通事故,自己伪造交通事故,伪造现场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。伪造事故现场属于违法的行为。
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,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。但是,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责任。当事人故意破坏、伪造现场、毁灭证据的,承担全部责任。
交警队接到车辆事故报案后,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、拍照、固定提取痕迹物证,还原事故过程,如果对施工现场进行分析,发现现场及提取的证据与当事人表述存在矛盾,就可以发现并且认定伪造事故现场。认定事故现场的主要手段就证据,包括现场录像资料、证人证言、现场痕迹物证、物证鉴定结论等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92条第2款规定,当事人故意破坏、伪造现场、毁灭证据的,承担全部责任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故意伪造破坏现场的应承担什么责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