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什么情况算妨碍视线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妨碍他人安全行驶是什么标准我在停车场别人车?
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意思是除交警规定的抽烟,打手机,疲劳 ,酒后的行为。比如开车时聊天,换衣服,低头捡东西,看车载电视等,都属于妨碍安全行车。根据《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的规定,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,罚款50元,扣2分。驾驶机动车还有下列行为:
1、在车门、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。
2、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。
3、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4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。
5、向道路上抛撒物品。
6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。
7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。
8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。
9、逆向行驶的。
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是什么违章?
除了驾驶时有拨打手持电话、浏览电子设备、调整音量等行为,还有以下行为也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违章行为:
1. 超速行驶:超速行驶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,因此是违法行为。
2. 疲劳驾驶:长时间连续驾驶或者疲劳驾驶会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,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。
3. 酒后驾驶:酒后驾驶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,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。
4. 闯红灯:闯红灯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,会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,因此是违法行为。
除了超速、闯红灯等常见的交通违章外,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章还包括:不按规定使用灯光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、不按规定使用手机、酒驾、疲劳驾驶、占用应急车道、逆行、违规变更车道、不按规定让行等。这些违章行为都会严重威胁道路安全,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,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确保安全行车。
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指的是什么?
除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规定这外的,任何可能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是“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”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:
(1)在车门、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;
(2)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;
(3)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;
(4)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;
(5)向道路上抛撒物品;
(6)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;
(7)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;
(8)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。
除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规定这外的,任何可能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是“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: (一)在车门、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; (二)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; (三)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; (四)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; (五)向道路上抛撒物品; (六)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; (七)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;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什么情况算妨碍视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